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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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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米饭?多大的饭桶啊!”


  “碗真是不大啊,老板要不要换一个,你说得应该是后面柜台上那只吧。”


  “饭和菜放一块那么大碗。那只碗好,一碗七十我要三碗,回家慢慢吃。”


  后面柜台上的大碗可都是平时装汤用的大瓷碗,阔口深肚的,用它装,宋时还不亏死。


  所以没得商量,还是那句话,要吃赶早哈。


  山羊是耿明找到的货源,故城郊外一个农场养的大耳山羊,优良品种,肉质细腻肥嫩、膻味小,斩成小块,连皮放入锅中烧,调味品简单,最重的就是辣椒,但辣椒也不能够放多,不然太辣了就抢掉了羊肉本身的香味,起不到提鲜的作用。耿明做养下水、羊头,宋时说了要是以后卖羊肉,这些个都归他们几个,每个人分分那也是不老少了,还不需要他们花钱,算是员工福利了,临时雇佣的几个得不到老员工那么多,但也是能够分到点儿的,所以大家都很高兴,非常积极。


  宋时为什么要卖羊肉,主要是鸭子做工太繁琐,不省事不省力,宋时不想做了,和以前的卤鸭子一样,估计也要成为了“好美味”历史食谱中的一员了,吃过的人回味、没有吃过的看图片想象吧。


  土灶里头的羊肉慢慢地散发出香味,然后越来越浓,浓得外面的食客都昂首、眼巴巴的想要看个究竟了,每个人都喉头上下滑动,好想吃_(:3ゝ∠)_


  但离真正可以出锅远着呢,等“好美味”关门了,肉还在锅里面煮,等殷铭安下班了,就差不多了。


  夹起一块红烧的羊肉,汤汁慢慢地滴下来,落进冒着热气的锅中,锅里面是满满的大块羊肉。羊是在后院现杀的,足够的新鲜,养血都留着做成了血豆腐,内脏也收拾了个干净大家分分,宋时虽然说了下水和脑袋是给员工的福利,但头一次杀羊,作为老板总是要点儿尝尝的是不,好不容和耿明抢了羊肚,他容易嘛,一个老板竟然做不了养羊下水的主意!


  对了,说羊现杀重点不是在分掉羊下水上,而是说肉的新鲜程度,连皮带骨的红烧羊肉肉质细嫩微甜,放了辣椒煮后带上了些许的微辣,遮盖掉了羊肉上细微的膻味。与煮得软烂的羊皮相比,肉就好像少了许多的亮色,富含胶原蛋白的羊皮一口咬下去嫩,再咀嚼弹牙,咽下去软烂,回味香甘辣,最后口腔中只剩下美味两个字在久久盘旋。挑那种连皮带肉的最好吃,宋时不客气的装了三大碗,其中分量最大的一碗带回去,剩下的两碗其一给陈帆带回去,其二打电话给了小希爸爸姜晗彦端回去,头一次杀羊,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员工们忙了一天,晚饭就在“好美味”解决,也上了一大盆的红烧羊肉,吃得大家埋头不说话,只听到筷子碰碗和咀嚼的声音,这个时候说话傻子啊,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块肉啊!


  宋时不仅仅带回去了一盆羊肉,还带了一个羊肚、四个羊蹄回去,羊蹄做汤,羊肚清炒,清炒的羊肚里放了个肉厚的青椒,青椒微甜,羊肚爽脆,殷铭安吃了大半,宋时想着日后杀羊,羊肚他都承包了。


  第二天食客们如愿在“好美味”买到了羊肉,食品碗状塑料盒不大,一碗七十心头有点儿滴血,但当尝过了味道之后,大家都觉得值,就着饭吃,饭都要多吃两大碗,其他菜都可以不要了。


  因为好吃,“好美味”就浅浅减少了其他东西的销售,羊从一天一头变到现如今一天三头了,依然供不应求,很多人不仅仅买了自己吃,还买了送人,这么美味的羊肉当年货送,特别的有面子。


  甚至有单位和宋时商量,准备年底发给员工的年货就加上一碗羊肉,宋时一听一个公司三百多号人呢,要做啥多少头羊、做多少锅红烧羊肉啊,他是赚钱不是玩命的,坚决的推掉了。


  但有一家单位例外,当恒盛集团的高管年底拿到老板特别准备的年货礼盒时,里头的一碗羊肉让很多人大跌眼镜,包装上一无生产日期、二无厂家地址、三无配料介绍、四无保质日期,看着就是样样无产品,让人怎么放心!但老板送的总要尝尝味道,要是年后来上班总裁兴血来潮的问了一句“羊肉好吃吗”,他们怎么回答啊!虽然这种可能性和太阳从西边升起一个概率。


  不吃不打紧,吃了可就后悔了,这么好吃的羊肉怎么就这么少,还没有吃几口怎么就没有了!有些性子急的立刻就打电话问采购部门,采购部门经理在电话那头拼命擦汗,总裁亲自联系的单位送来的羊肉,他也不知道做羊肉的店在哪里啊!


  离着过年还有段日子,恒盛集团的高管还不知道公司发的年礼中有一碗羊肉,也就不会因为没有的吃而捶胸顿足、抓耳挠腮了。


  今天宋时照常的来到“好美味”准备开店,自从和殷铭安住到殷园后他就不是第一个开店的人了,店里面的备用钥匙就给了耿乐,让他和耿明先来开门,他随后就来。今天一进门,店里面的气氛就有点儿不同,不是说员工们精神面貌变了,大家依然那样兴致勃勃、干劲儿十足,而是因为店里面坐了一个人,使得店里面周遭的空气都有了实质性的变化。


  那是个特别漂亮的男人,迷人的丹凤眼配上黑亮的眸子,上翘的嘴角有着似笑非笑的弧度,高挺的鼻梁、完美的侧面,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脑后高高的束起,一身红衣亮丽夺目,这是个漂亮到危险的男人,勾人的魅惑却丝毫没有女气,而是英气勃勃的男色风情。红色的西装里头是材质极好的黑色衬衫,最上面的两颗口子没有扣上,恰到好处的开合角度露出一小块儿胸膛,让人恨不得扒开他的衣服看看里面是不是健壮的胸膛和八块腹肌。


  宋时瞳孔畏缩,让他震惊的不是男人的漂亮,而是他认识男人身边站得高大黑衣人,不就是当初在海鲜坊大酒店绑架殷铭安的男人。


  而且他在红衣男子身上感受到了同类人的气息——修士!


  


  ☆、 第二十六章


  红衣男子是名修士,名唤鸿逸道尊,别看面貌那么年轻,实际年龄说出来可以吓死人,是当今修为最高的几个人之一,也是正道门派的扛鼎人物。以上都是宋时后来了解到的,目前来说红衣男子在他的印象中是个修为高深的变态,估计还是修合和欢情之类旁门左道的魔修,整天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竟然还把魔爪伸向过自家的殷铭安,简直是忍都无法忍,找到机会一定要好好杀一杀!


  凡人掌握天下之后,修真界日益凋零,很多传承都已经没落,现在能够找到一本完整的功法都是难上加难,宋时能够得到系统完整的玉瞳简一枚,实乃是天大的造化。修真界的凋零也是后来宋时在深入的学习当中逐渐明白的,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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