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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番外:之子于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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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生莲:媚色天下,311、番外:之子于归1,


  “不是要一百年吗?怎么这么快?”激动情绪过后,宋千色将他上下打量一遍,嗯……还好,没有像个早产儿一样缺胳膊少腿。


  连城漠漠道:“宋宋,我们换个地方好吗?我……冷。”


  “啊?”宋千色怀疑的再次打量他,最后惊讶的发现,他身上竟没有一丝法力,透过薄薄的衣衫,他的膛火热虽还未退去,脸颊确实凉凉的。


  连城握住她要施法的手:“别,换个地方好不好?这里好像也不是个说话做事的好地方。”


  宋千色冷艳的睨着他:“你想做什么事?渌”


  大概两人心里都有鬼,而长夜中的这句话又太容易让人想歪,连城咳了一声,脸颊微红,宋千色本来就有意逗他想歪,结果看他那样反而有些不好意思。


  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回暗夜,宋千色担心连城的身体,想施个法术飞回去,结果又被连城阻住了,他一脸忧伤的道:“宋宋,别用法术好吗?我看着……唉……”话未说完,他咬着唇不忍再看的别开眼,大有再说下去就会伤心欲绝的架势。


  宋千色无语,他大概觉得自己是个男人,却一点法力都没有,什么事须得靠一个女人很丢人,不过宋千色怀疑的盯着他的侧脸,无论是薛梵音还是连城,两人都不是这么大男子主义的人,她觉得他在装模作样丐。


  算了,懒得和他计较,宋千色陪着他往暗夜走去,中途又问起了提前苏醒的事。


  谁知那货一张脸越发委屈隐忍,眸中雾气蒙蒙,可怜又紧张的盯着她:“宋宋,你说,你是不是不想我早点醒来?我是不是打扰到你和连锦了?若是这样,我……我……”


  他那委屈又故作坚强的表情好像如果宋千色说个“是”,他就立马哭给她看,宋千色冷冷道:“你怎样?”这家伙分明就是在做戏。


  连城犹豫了一瞬,覆在她耳边嘀嘀咕咕说了句什么,然后抬腿就跑,宋千色的脸瞬间烧红了,又羞又气的跳起来就去追他,恶狠狠的咒骂:“死狐狸,你找死!”


  她想,薛梵音果然是适合狐狸这种生物的,这才刚醒了多久,就开始不安分了,说话不着边际。


  连城在前面跑,宋千色在后面追,这次宋千色倒真没用法力,连城自然也不会一溜烟的跑没影了,寒风料峭的街头,两人打打闹闹中却暗含着缠绵情意。


  每一对情人之间都有适合他们的相处方式,就像这两人,连城不会经常说一些甜蜜的情话,却总能逗得她开心不已,他喜欢看她的笑,他要让她无忧无虑,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像只快乐自由的鸟儿,这就是他爱她的方式。


  三更已过,暗夜自然早就关门了,两人蹑手蹑脚的爬窗进去,溜上了三楼的雨霖铃。


  入冬之后,三楼的雅间内不管有没有人都会燃着火盆,现在是早春,晚上客人会嫌冷,房间内还有两个火盆没撤去,案几上燃放着茉莉熏香,掩盖了酒气,干净清爽。


  连城抱着宋千色往软榻上一倒,打算装死,宋千色趴在他怀里不甘的揪他耳朵,想到刚才那句话,脸颊不觉又是一红,意识到两人一上一下的姿势暧昧的很,正打算从他身上下去,却又被他紧紧抱住。


  连城下巴抵在她头顶,笑声沉沉的,他说:“宋宋,还记得我曾在这里向你求过婚吗?”


  宋千色一愣,眼前浮光掠影,时间倒流回那个晨光微曦的早晨,他倚在窗边,一缕金色朝阳洒在他皓白银发上,桃花眼神采飞扬,他笑说:“当然,我希望你嫁给我。”


  也许那时候他还没有喜欢她,可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双眼中的光芒更盛窗外的朝阳,明媚灼灼。


  她微笑点头,连城又说:“嗯……有这样一个人,他脾气尚可,品……不是很光明磊落,有时候很固执,做事偏执,喜欢胡思乱想,不喜欢被信任的人质疑,也不喜欢被亲近的人冷落,有时候很懒,而且嫉妒心强,最关键的是,他目前一无所有。”


  顿了一会,宋千色见他不再往下说,只用那双亮晶晶的桃花眼觑着她,于是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这样的人,你愿意嫁给他吗?”连城认真问。


  “愿意……”连城刚要绽开笑容,宋千色又故作苦恼道:“可是世上具备这些缺点的人太多了,你说的是哪一个?我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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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一个试过来,不知道要嫁多少次。”


  连城懊恼:“我说的是我,你只能嫁一次!也只能嫁给我!”


  宋千色丢给他一个“这样多简单”的眼神:“非得绕来绕去,你不累啊。”


  连城又气又想笑,按照她的反应来理解,她嫁给他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倒是他多心了,遂没好气的说:“我们相处的时间不是很多,我这不是怕你不了解我吗?万一以后发现我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好,你后悔了怎么办?反正我死也要缠着你,你别想摆脱我!”


  微微一笑,宋千色掐着他白皙的脸颊说:“首先呢,你的脾气不是‘尚可’,而是非常好,待人谦和有礼,做事虽不是很光明磊落,可也就缺德点,害人命这种事,你自己心里也很抵触吧,固执偏执也没有不好,如果不是你这么多年的坚持,说不定你已经娶了别人,或者成了佛,也就没有我们的现在了,我很相信你,如果别人冷落你,至少我还在你身边,嫉妒有时候是因为在乎,无伤大雅,还有,你觉得你现在是一无所有吗?”


  连城惊喜的眨了眨眼,凑过去在她的唇上留恋一吻:“不,我有你,只要有你我就满足了,此后别无所求。”


  顿了顿,他又黯然道:“可是除了爱,我怕我给不了你太多,包括你想要的生活,毕竟我……一点法力都没有,遇到危险,我虽然能自保,却什么都做不了。”


  “除了你,我什么都不缺,”没想到这家伙还是这么自卑,宋千色循循善诱,动情的望进他黯然的眼底:“小白,你保护了我那么多年,今后换我保护你,我喜欢你,所以你在我心里是最好的,无人能及。”“好,今后你来保护……我。”最后一个我字已被他动情的送进她的唇间。


  他想,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爱另一个人呢?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骨血中,恨不得将她时时捧在手心呵护着,恨不得将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她看,因为他也说不出究竟有多爱,只觉得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词能形容的出来,那就用这一生的时间向她证明吧。


  暗夜集客栈和酒楼为一体,早晨只给住店的客人提供早餐,一般都是直接送进客房,所以酒楼这边的早晨都很清冷,饭后才会有伙计来上工,将大厅和雅间再次逐一打扫一遍。


  宋千色自连城怀里醒来,两人相拥在窗前软榻上,想到昨晚两人情到浓时差点控制不住,不由有些羞涩,隔着薄薄的衣衫她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变化……


  想到这里,她忽然感觉到腿下有个硬硬的东西,那温度那硬度,无一不是她所熟悉的……


  宋某人欲哭无泪,正想将搭在他腰间的腿拿开,却被一只纤纤玉手抢了先,默默把她的腿推开了一些,头顶的人幽幽道:“疼……”


  呜呜呜呜……宋某人泪奔,他不会以为她是故意压在上面不起来的吧?


  宋千色羞愤之下眨眼来到了暗夜的后院,一百多年了,唯一变了的是房舍翻新过,院中的月桂树更加壮,小小的嫩芽为枯枝点缀上一层新绿,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好一会才见某人慢吞吞的爬墙跳进了院子,瞧着他一脸镇定,宋千色脸颊也没那么燥热了,羞什么羞,都过了!


  指着门前一块空地,宋千色缓缓讲起了秦言的事:“掌柜说他这几天就会回来,你有什么打算?”


  “没什么打算,”连城道:“我的打算就是听你的安排,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昨天你说回去找连锦?”


  有这么个听话的“媳妇”,宋千色深感欣慰,立马忘记了刚才的尴尬,舒适的倚在他身上:“我想先去一趟倾国,昨天和连锦说好的,这些年他也很想念你,然后把魔界的事物交给父亲,再然后……”


  “成亲!”


  “……”


  “就这么定了,先去见过双方家长,然后成亲!”连城仰天,说的掷地有声。


  宋千色:“……”这还叫没打算?!这还叫听她的安排!再说,她要见连锦和父亲不是所谓的见家长好吗!


  身后院门开启的声音响起,两人都是一顿,紧接着,一道抽气声响起,有人讷讷道:“公子……”


  连城身体一僵,与宋千色对视一眼,两人缓缓转身,院门口站了一位风采翩翩的年轻男子,正失态的望着他们,见到连城的容貌后,他脸上紧张忐忑的表情一松,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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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抹失望和疑惑:“国师?”


  连城扬了扬眉,笑道:“秦言。”


  宋千色微微一哂,秦言轮回转世时竟然没有喝忘川水?


  秦言……也就是现在的秦笙急切的往前走了两步,视线在连城和宋千色脸上来回转了几圈,指着宋千色道:“我记得你,可……”他又指向连城:“你究竟是公子还是国师?”


  宋千色笑道:“我早跟你说过,连城的名字叫白连城,白连城和国师白连锦是什么关系想必不用我多说吧,还有,我就是宋千色。”


  秦笙顿时露出个见了鬼的表情:“宋、宋……”


  某人不高兴了:“宋宋是你能叫的吗?以后要叫老板娘!”


  宋千色白了连城一眼,秦笙却惊喜,这一句话足以让他断定,眼前银发绿衣的人就是他那长相清秀内心邪恶的老板,十足的奸商,斤斤计较!


  他喃喃傻笑道:“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回来的……呵呵……”


  连城和宋千色对视一眼,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以前他们都在时,秦言不过是他找来为他打理生意的,也不是没有放在心上,反正不会像秦言对他们那样念念不忘,殊不知,在他不在的地方,这个不被他放在心上的人,是如何兢兢业业的为他做事,到死都还在等着他老板回来。


  “秦……笙,让你久等了。”连城神色柔和,眸中掩着丝诚恳。


  秦笙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哪里哪里,只要以后多给些月钱就行了,呵呵……”


  “……”


  人在生气的时候智商会降低,没想到开心的时候也会降低,秦笙这句话真没水平。


  从秦笙口中得知,自从上次他去世之后,这处院子就空下来了,按照他的遗言倒是经常有人打理,遗憾的是连家产业从百年前的遍布四海五国到了现在已严重缩水,好在秦笙及时接手才没有一直衰败下去。


  由于存留着前世记忆,三岁起他就试着翻看账簿,想方设法扩大经营范围,十二岁再一次接管连家家业,他以雷厉风行的手段不但在短短一年内稳固了连家在晋国的霸主地位,并将生意扩大到周边的周国和齐国,抢回不少地盘,由此被人誉为商场上的神童,整个晋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按他的说法,他已经很克制了,要不是年龄小说话没有分量,他七岁那年就想接手连家。


  宋千色觉得,他这个样子一定吓坏了不少人,十二岁的少年啊,那么小的小破孩能懂什么?识字算术做账无师自通,也不知道他父母是如何接受这么恐怖的孩子的,还有,对着自己的曾孙叫“爹爹”,他叫得出口吗?


  秦笙倒不是很在意,他说:“爹爹就爹爹呗,大不了当成是在叫一木头桩子,又或者把爹爹叫成‘铁铁’,反正他的名字就叫秦铁。”


  秦铁——请帖,秦笙——情圣……


  秦家就不能好好取个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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