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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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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数对你来说意味着一切,把它比作你的性命,爱人,比作什么都不为过,甚至什么都比不过你的分数,你的前途。也许你是生平第一次失去了你想要的分数吧,就像我失去父爱一样,心疼到肝颤,确实此刻又再重温这种感觉。


  我去拍了你的房门,你吼着叫我滚开,我当即用力踹了你的门几大脚,连鞋的皮都掉了,也顾不上,大叫着命你给我滚出来。你出来了,连泪都还来不及擦,还有鼻涕,又丑又可怜,却瞪眼怒视着我。


  我软化的心立即铁了起来,说道:你烦不烦,一个分数而已,这样又摔又砸又鬼吼呐叫的,真让人受不了。


  你立即就向我道了歉,口气一改刚才的强硬,但也算不上温柔,鼻息沉重的说道:对不起,我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说完,还郑重其事的对我鞠了一躬。


  我不是想要你的道歉,只是想告诉你真正的高考还没有来,还有机会,不用伤心成这样,真没有出息!说完又觉得这样讲她太过分,又改口道:总之不要这样乱七八糟的,就算天倒了,不是还有我们高个子顶住,何况天不可能倒下,你的高考绝对不会失败的。我从未这样笃信一件事。


  她扯了扯嘴角,算是笑了,说道:你怎么知道不会。


  我不假思索地说道:我说不会就是不会,就算再差也是复旦之类的,不用担心!


  那是我和她第一次吃饭,我炒的菜,她端着碗吃得有些腼腆,看起来优雅极了!如果说手也能归入外貌之内的话,她的手可算是她全身上下唯一的闪光点了,并且还能为她艳压多少群芳,反正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手指,不过我也没有看过多少人的手,谁没事老关注别人的手,会被人当成变态讨厌的,所以我只在她的手上扫过没超三秒便转移了视线,想不到十年后都还对那双手念念不忘。


  那手和她的身高明显不符,人矮得要死,手却细长细长的,指甲也修得圆圆的,手背上有些细微的疤,仓促间看得不是太分明,那食指第三节指背上仿佛有颗黑痣,也是很细微的,不确信是不是痣。


  之后我们的关系逐渐冰消雪融,至少一墙之隔的两个人开始说话,尽管是些无关痛痒的话,可是我们再没有以前的别扭。相反,我越来越欣赏她,除却她外貌上的瑕疵,这个人几乎没有任何性格上的不足,话也不多,比起我来,更显为人淡漠,所以很多时候倒像是我无话找话说,但是她对我从没有溢于言表的厌烦,这总算使我有些欣慰。


  她对我也不错,只要是学习上的问题,她从没有觉得简单而对我表现鄙夷,口气也还算是耐心。我知道她那种视时间如命的人,是不会在别人身上浪费生命的,更何况最后一个月,有很多事情要做,肯定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时间分心,所以我等着她开口,叫我不要来烦她,但是她没有,直到最后分别都没有。


  我原先最讨厌与人相处,没有什么特别原因,就是讨厌和人家从陌生到熟稔又分别,没有任何人能长相厮守,即使夫妻,即使父母,所以我不愿意与人打交道。别人说什么拽也罢,招打也罢,都不想交流。


  她这个人或许是多年来为了目标砥砺孤独前行,所以比我还显得不善言辞,除了为我讲题时展现出灵辩的舌头,大部分时候像是没有灵魂的木头人,拿着本书或笔发呆(其实她是在翻着书的)。


  很难想象,两个冷漠的人能长久相处。也许又因为话少,我们都懒得开口叫彼此滚开,就凑合聊解枯燥的生活;也许因为她没有其他朋友,我也没有,谁叫她一心扑在学业上,而我一心拒绝别人,都是活该。但我们有本质上的不同,她是无暇顾及别人,心里却还是渴望尘世的香烟烛火,而我是本来愤世嫉俗,讨厌人类,我连自己都瞧不起,更不会去瞧别人一眼,这也是一直以来对人生持游戏态度的原因。


  可是她努力学习,改变命运的生活态度打动了我,我已经变得有些认真,对人生,对她。


  我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高考对她来说太过于重要了,所以我没有更近一步同她讨论起我的友情,一旦令她分神,进不到她心仪的大学,她肯定会活活的恨我一辈子。也许我如此不关紧要,她根本不会为我分神。


  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去问她问题,她也不厌其烦的回答。


  我书读得早,都快高中毕业了也还没满十六。去银行办卡都不成,人家说我不成年办不了,她用她的身份证给我办了一张;得了助学金,要去激活密码,人家又说我不成年,要出示户主的身份证,我又不想跟我爸说,也不想放弃这钱,权衡之下,折个衷请她开口对我爸说,她也没有拒绝。


  我看她在电话里委婉客气的向我爸表达


  我的请求,心情好得不得了!待她挂掉电话后,我看着她说道:你对他不必这么这么客气。


  她淡淡的说:我对谁都这样。


  我无语。


  有一次撞着她换校服,刚脱下一件外衣,正准备换衬衫,我进来了,瞪大眼半天没有挪。她也不脱了,若无其事的


  将那件校服又穿了回来。


  我说:干嘛?你接着换,我出去了。又没有什么好看的!转头就红了脸。


  “怕什么?我换我的,你坐你的,都是女生,有什么好害羞的。”她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对啊!都是女生,我在心里腹诽到。赌气回了头瞪大眼又看着她,她看也不看我,就又脱了外衣,却不再脱了,找了一件衣服穿上,看向我笑到:想得美!


  她从来没有这样调侃过我,我竟然有些生气中带些愉悦。真是犯贱!不过还是在心里偷笑了很久。


  从前只发现她手生得好,今次之后发现原来她女性特征也挺明白漂亮的,整个上半身看起来就像维纳斯,不过她的缺陷不是双臂,而是那稍粗的腿,还短。但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偏爱。


  我这身材就没有她那么上身丰满下身粗壮了。我书读得早,半年以后也才十六,从初中到高中,远高于班上女生一大截,连比我高的男生都少,当然了,这有可能怪我们那里的人都偏矮,尤其男生。可能就是因为初中把精力都花在了长身高上,所以我看起来瘦筋筋的,不仔细看,都不知道我原来还有女性特征,好在我脸还算对得起观众,有些女儿家的孱弱和矜持,所以总不至于有人总把我当成男生。我久久无法忘怀她那若隐若现的胸部,真好看,她将那衬衫脱了一半的时候,我的那好色的眼睛分明看见了那有些白皙的肉,真可爱。


  现在想来,毛细血管都还有些刺激。


  真不知道我是羡慕还是嫉妒,身材不好大约算是我的软肋吧,上帝给了你颜值,总会要拿去你的丰满的,我如是想。


  虽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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