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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能剧越剧能乐的,现在说不定也能去给她当背景树,毕竟,就我的脸来说,它还是相当有看头的……
我趴着横栏,回味地又细品了一会,才回头对好心给我科普、此时也同所有观众一样沉浸在梦里的大叔说道:“这个姐姐太厉害了,决定了,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真正的崇拜对象——”比会操控机甲的那种还要真,我要用所有的工资买她的周边!
眼神迷离的大叔双手交叠,被我的声音惊醒,回头看了看我,呆呆地“哦”了一声——我想这应该是在予我以赞同,也回了他一个笑容,表示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情敌了。
然而没过多久,他又突兀地“嘶”了声,皱着鼻子,不太理解地反问我:
“你说姐姐……?”
“是啊,”我理所当然地点头:“你不是说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嘛,比我大一点,叫女神也可以,不过听上去有点太距离感了;追偶像,要的就是尽快熟悉起来。”
我打算等可以离场,就直接去电影院、熬夜也要看她的《心流物语》;化成那种浑身白兮兮的样子,都漂亮得让人心痛,正常装扮的话……
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可是……”大叔犹豫了片刻,用一种看文盲的表情打量着我,颇为无言地说道:“……十六夜殿下,他是男人啊。”
第71章
他是男人啊。
他是男人。
是男人。
是男……
好心大叔的话如同寺庙里大梵钟的钟杵, 它们重重地击打着我的三观, 让我头脑发昏;而他的声音,此刻回荡在我脑海中, 掀起一阵又一阵狂风波澜!
男人。
男人?!
什什什什什么……?有没有搞错——那样的花容月貌,无论是电影海报还是现场版的真人,都充满了一种祸国殃民的绝世美人气质!那么细的腰、那等柔美动人的声音、那……你却告诉我是男的?居然是个男的?!
我不甘心地扒在横栏间,踮起脚朝下望,断然否认:“不可能!长得比我还漂亮就算了, 他扮女人扮得这么像,而且还出演这种戏剧——找男人来演是有毛病吗?大叔你肯定是晚上啤酒喝太多记错了。”
“我才没喝酒呢。”中年大叔反驳道:“小姑娘你还年轻, 对很多事不懂是正常的;但就算对于这些不明白的事情从未听闻、也不代表你就要去否决它嘛。歌舞伎本身就是独属于男人的一种传统艺技,它是和樱区的一大传统民族特色, 就像钟离的越剧、坎特拉的舞台剧一样,这些你多多少少会有点了解的吧?”
啊……不要把我的三观撕碎又丢到地上狂踩后,还要强行开始给我解说啦。
我摇摇头,不听他的一面之词,因为我只信科学。于是我先维基后百度, 把所谓歌舞伎、和乐仔仔细细地查了好几遍……然后丢开手环,认识到——
我果然是个文盲。
———
从首都大剧院出来后, 我就陷入了一种自己对这个奇妙世界一无所知、或许就是个连百无一用都比不上的超级大废柴的逻辑之中。
本来吧,什么人类变动物、幻兽夜莺之类的玄幻玩意儿, 普通人能知道才见了鬼, 不了解也是很正常的;可活到二十一岁, 才发现新世界大门竟然有这么多扇还没开……那就、那就显得之前的人生有点水货了。
我有些沮丧, 就又随便找了个地方打弹珠,结果发现不仅人生很水货,连晚上的运气也变得水货;叹了口气,我悠悠地放弃了玩一晚上再赢票看女……看男神的决定,准备回家洗洗睡觉得了。
输光了兜里剩下的钢镚,我上下抛着几百块赢来的一小包纸巾,手机在响,可我不想接,就这么慢悠悠地朝车站走,脑子里胡乱想着:遥月既然那么好看、那他周围的那些女孩子每天岂不是过得很绝望?《心流物语》露了半张脸就已经让人遐想蹁跹,为了保持看电影的质量,我没有特意去搜他的素颜,网上大半都是他作各种貌美女形(男舞者模仿女人形态)的样子——那也足够好看了。
——所以他为什么就长得那么好看呢?!!为什么!这就是所谓天生的基因么?
唉,这年头的女装大佬都太厉害,真正的女性不好混呀。
路过一家全天营业的便利店,我买了瓶温热的矿泉水,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两口喝完,正要把瓶子丢进分解垃圾桶里时,隐约听到了几声幼犬的呜叫。
“呼……呼嗷………”
我低头一看,一只毛色纯黑、只有眼珠黑白分明的迷你杜宾犬正立着前肢,双爪搭在我的靴子上,冲我欢快地摇着尾巴。
唔,这是饿了。
见我望向自己,它尤为亢奋地“汪!”了一声,摇尾巴的速度和频率快得让人看不清楚;继续抬高前肢、扒拉着我的小腿,它竖着尖长的耳朵,伸出舌头哈哈地叫,眼神懵懂而充满了热情的天真。
我习以为常地摸了摸它毛乎乎的小脑袋,它惬意地眯起眼睛,看样子很享受我的抚摸;我拿过包,从里面搜了半天,找到一根小犬专用的火腿肠,开始撕外包装——这段时间被各种偶遇的猫猫狗狗、绿鬣蜥小兔子等等宠物缠着,我也挺习惯带上这些符合它们健康的小零食,没了就去附近的超市补充一点。在这个人皆有宠的世界,动物的日用品和人类相当比肩,不用担心没有货、或者哪里补不到。
剥开后,我故意在它面前晃了一圈,小杜宾急切地朝我吐舌头,着急想要攀爬上来;我被它逗得笑了笑,在路灯的映衬下,它小小的身体却拖着一条很长的影子尾巴,还挺滑稽的。
看要逗哭了,我就不再和它玩,而是将手里的淡盐零食掰成一小块,要伸过去喂它……
可还没等到它急忙张口咬下,不远处突然就响起一道音色清冷的呼唤:
“小鹿。”
迷你小杜宾闻音,长耳一竖,尾巴下意识夹了起来,然后开始用力地摇摆;立刻从我腿上跳下去,扭头就朝着某个方向狂奔。
我顺着它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颀长的影子,安静地立在那里。
路灯是暖黄色的,却仿佛永远无法踏足那里的世界;就像是隔出了一片空地,满是银落白雪的寒意,给人一种画地为牢的感觉。
身长玉立的青年左手握着一把典雅的繁复花伞柄,右手空垂,目光冷静地看着想要拼命朝自己腿上扒拉的活泼小狗,显得无动于衷。他鸦黑色的柔顺长发披落在肩上,人显得有些清瘦,很像秋天的百合花,高贵而疏远。
是小狗的主人吧。
我托着下巴,随意一撇,发现其他的零食火腿肠都在,唯独手里的那块不见了;一抬眼,对方显然和我一样意识到了这件事。于是他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