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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每天卧病在床的大小姐……近在眼前,日日相处的他们都有资格命令管家去处理货物,甚至连那三个均是高中在读的男孩子也同样有嫌疑。
尤其是昨天那辣眼睛的一幕过后,热爱找刺激的四少爷南明河,正式进入了我的记录册里。
上帝作证——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啊,还有那么多的监控摄像头;要是我,再怎么激动刺激、虽然没那个器官,但我宁愿下一秒阳.痿到死;也不会光着屁股在那种地方……
现在的小年轻真是,啧啧。
我坐在床头的乌木椅前,把咳嗽咳得红了脸的少女扶起来,轻轻地舒缓着她的背,从风池穴到俞穴;又抽了张洁白的纸巾,给她擦掉眼角咳出来的眼泪。她睡了一天,还是没退烧,家庭医生说是受了风寒,心思郁结,这让我想起昨天看到那个场景时,她沉着声、劝说表弟注意影响;但对方却满不在乎地说瘸子少多管闲事。
“尤尤,今天也站不起来。”
她拾起我的手,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珠,鹅黄色的睡衣长裙绣着莲叶的印花,“你来之后……我慢慢地就有力气了;可昨天突然又没有了劲儿,我不想举办生日宴,我想取消……”
她的声音又轻又柔,说话的速度很慢,像是苏州的吴侬软语,“不想麻烦大家一次又一次地给我庆祝,爸爸妈妈和哥哥要很辛苦地赶回来。而且等他们知道了我生病的这件事,又会再生是非……”
昨天,南明河说完那句话,双手插兜,直接吊儿郎当地走人,连旁边光溜溜的女友也不管;路过我的时候,我刚好尴尬地站在他的过道侧面,他还冲我坏笑了下,才离开;而那个女孩子反应过来后,则是捂着脸跑走了。
加一句,他是甩着吊走的。
出于本心,我问大小姐要不要告一下状,果不其然被她拒绝了。
她像是有些伤心,但又发了会呆,才道:“没关系,我活不了太久的,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
——可能这件事有点出人意料,但其实……我不是个多有正义感的人;不喜欢为人随随便便地出头,除了管好自己外,也不爱管别人的是非。
更别提,人家自己都不在乎,那我就更无所谓了。
于是,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把她的轮椅推了回来;南姝雪咳嗽了半夜,握着我的手,一言不发地沉默了许久,打着点滴就渐渐昏迷了过去。
我帮她隔半小时量一次体温,寻思这可真是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娇花儿呀;而那边,还是南明河自己去坦白的——听女仆说的意思,他晚上可能还要来亲自道歉。
南姝雪说了那番不想举办生日宴的话后,就又睡着了;也没有见到之后特意跑过来道歉、脸上明显被人揍了好几拳、还冲我笑嘻嘻的南明河,白瞎了他那张好看的脸蛋。
——我觉得,这人是真欠扁。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她这一病,就病了整整两个星期。
……
有次去找管家玩的时候,南暮成听了我的概括,没什么表情地评价南明河总是长不大,爱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但他还是依旧按照规定联系了南姝雪的父母——但凡大小姐每次生病的周期太长,都必须要告知他们一声。
她的父亲正在地球的另一边,开着极其重要的跨洋会议;而母亲陪着自己的丈夫、同样抽不开身,只能打了几个电话来安慰她,并许诺不想办生日宴会就不办——即便那是她的成年礼;而南明河被他老爸送去高中寄宿,我觉得这个结局还算比较圆满。
……
一天,我出门和群小奶狗玩泥巴回来,带着满手的泥,在附近找了个水池把手冲干净、哼着轻快的歌谣朝回走——
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笔挺的军装、袖口印着繁复玫瑰十字花纹的青年坐在椅边,正和卧于床榻的少女说话。
第39章
他的声音很好听, 不疾不徐,带着一丝沉稳和自若,像是清风吹过树梢;听到推门声,他先是帮正昏昏欲睡的少女盖好被子, 那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 安抚似的在上面轻轻拍了下,站起身, 转过头看向我。
黑底描金的制服显得他身长玉立, 也露出一种不符合年轻的沉着;他唇角的微笑温和,和妹妹一样的黑发褐眸,但比她高了两个头不止;五官则在秀美之余、多了些男性特有的英气。站姿如同挺拔的孤松,又有些秩序外的泰然和优雅, 这是世家多代培养才有的气质。
他指了指门外, 我就乖乖地点头, 自个儿又走了出去。
还没想好要不要再去玩一圈小奶狗,我以为会留在房间内的青年, 也走了出来。
我惊讶了一瞬,本以为他的意思是不要让我吵到南小雪;不过看来,他把自己也列入了这个范围。
仔细想想也是自然, 病弱的小姑娘需要多多休息。于是, 我就先主动地和对方自我介绍,“你好, 我是尤尤。”
他应该知道关于我的事;果然, 对方微微颌首, 声音礼貌而谦然,“南御星,你好。”
他还穿着军装,但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稳重成熟,和昨天那个坏笑的大男孩完全不是一个等级,高中和大学的差别原来是这么大的吗?——好久不上学,我都不记得了。
黑发的俊朗青年在自我介绍后,就请我坐下来,自己则去客厅里煮了茶。煮好后,他还神态自然地给我端了一杯。
热腾腾冒气的汤茶氤氲着面前的空间,白色的雾气弥漫,而对面的青年双手捧着茶杯,静静地喝了一口,动作优雅。
这种善意的举动,让我觉得他人还挺好的,初始的印象也加了点分。
……
在这里,我的工作不是女仆,不需要端茶倒水,只是陪小姑娘玩、打发时间而已。再者,夜莺的本来就是稀有的,富豪名流喜欢,花大价钱在市场里购买收养,是因为他们有着很不一般的价值,遇上合适的还能药用(没有歧义的那种合理药用)。哪怕是成年后的夜莺,也有着特殊的象征含义:代表着这个家族的不败的地位、昌盛繁荣什么的。因为从买到抚养,其中花费的巨额,往往是普通的富商们难以想象的鸿沟;黑市里的夜莺数量罕见、更多则是被九星政府的保护局严密管理,能得到一只就足够难得——他们还相当的娇弱,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旦水土不服、或者遇到什么灾病,就很容易夭折,需要非常悉心地照顾,“观赏”是最好的相处方法。
市面上能买到的大部分都是成年夜莺;人们按照对夜莺的一贯印象,精细、小心地照料,养在家里作为镇宅宝贝,是件相当值得炫耀的事;不过我认为,南家的初衷应该只是给自家的大小姐找个熟悉